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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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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孵企业审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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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入驻企业为实体企业(年产值在2000万以上),农资企业、深加工、合作社、服务类等涉农企业。

  2、对于申请入驻孵化中心的企业,由杨陵区政府招商部门与孵化联盟共同进行实地考察,审核通过以后签订招商协议。

  3、入驻企业须在杨陵区注册电子商务经营范围内的独立公司,可由杨陵区招商局负责帮助注册公司,例如XX农业科技、网络科技、电子商务、网络科技、电子科技、信息技术等公司。

  4、项目须有详实、操作性较的思路理念。

  5、对项目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的优先。

  6、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创业团队具有较高的素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接受孵化中心规;无违法违纪或不良行为记录。

7、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行机制较好;对没有企业机构的自然人,需要具有开发优势并已形成自我发展能力或具有开发实力的科技技术,使之需要具有法人资格。    

8、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和生产,拥有高新技术域的成果(包括转让接受的科技成果),技术水平高、产品市场潜力大的优先入驻,经济效益显著的优先入驻。     

9、企业法定代表人要有市场开拓、创新能力,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      

10、企业需要具备拥有一定数量的专职研发、研究人员。

     11、企业或个人需要有明确的企业章程,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     

  12、开发研究的项目要求工艺先进,无环境污染,或经处理后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13、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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